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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助新生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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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联合印发《关于资助新生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决定对海南省2025年1月1日零时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当年参加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全额资助,享受自出生之日起当年度和次年度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现对政策内容

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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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哪些新生儿符合资助对象?

2025年1月1日零时以后出生的海南省户籍新生儿,以及在海南省医疗机构内出生的自愿参加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外省户籍新生儿。

A
Q
如何给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原则上通过海南“出生一件事”办理。

一是在我省医疗机构出生的新生儿原则上通过海南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

二是未通过一件事办理的少部分新生儿(如未办理出生证、未起名字等),经办机构应指导医疗机构在新生儿未出院期间办理容缺参保登记(男孩凭姓名为母亲姓名+儿、证件号码为母亲证件号码后面+1登记参保;多胞胎男孩凭姓名为母亲姓名+二儿、证件号码为母亲证件号码后面+3,以此类推登记参保。女孩凭姓名为母亲姓名+女、证件号码为母亲证件号码后面+2登记参保;多胞胎女孩凭姓名为母亲姓名+二女、证件号码为母亲证件号码后面+4,以此类推登记参保)或引导其到窗口办理。

三是在外省医疗机构出生的我省户籍新生儿可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A
Q
2025年资助新生儿参保的资金来源?

新生儿资助参保专项资金由省级财政保障,已列入2025年经费预算3654万元,计划资助参保新生儿约9万人。

A
Q
新生儿落地参保的资助标准是多少?

一是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参保登记的,资助标准按出生之日当期的个人缴费标准确定。这里所指的“当期”,即出生之日在集中征缴期(我省集中征缴期为每年的9月至12月)的按下年度缴费标准,其它按当年度缴费标准。比如:新生儿2025年4月28日出生,不在集中征缴期(注:我省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9-12月),按2025年度个人缴费标准400元资助标准;2025年10月28日出生,在2026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按2026年度个人缴费标准资助。

二是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超过90天,但在当年内参加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资助标准按出生当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确定。比如:新生儿2025年9月3日出生,12月5日参保登记(距出生之日已超过90天),尽管在2026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但仍按2025年度个人缴费标准400元资助。

三是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超过90天,且跨年度办理参保登记的不予资助。比如:新生儿2025年9月28日出生,假设2026年1月5日(距出生之日超过90天)才办理参保登记,不予资助其出生当年(即2025年)的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引导其以普通人身份自费参加2026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A
Q
新生儿落地参保后是否能即时享受医保待遇?

享受待遇情况以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90天)为时间界线。

一是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参保登记的,不管是当年还是跨年办理,都可享受自出生之日起当年度和次年度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待遇。比如:新生儿2025年4月28日出生,4月30日参保登记,可享受2025年度(即医保报销可追溯2025年4月28日起算)和2026年度居民医保相应待遇;2025年12月28日出生,2026年1月3日参保登记,可享受2025年度(即医保报销可追溯2025年12月28日起算)和2026年度居民医保相应待遇。

二是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超过90天,但在当年内参加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资助参保后享受自参保登记之日起至当年底的待遇。比如:新生儿2025年4月28日出生,8月15日才参保登记,已超过出生之日90天,只能享受自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居民医保相应待遇。

A





来源: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编辑:庄晓曼

审核:韦   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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